【健保署】公告113年度特殊材料價量調查結果辦理之支付點數調整結果

發表於: 2025-01-16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54條至第61條,經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以健保審字第1130673590號,公布「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之核價類別處理方式彙總表」及「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明細表」,113年特殊材料價量調查支付點數調整結果自114年2月3日起生效實施。

「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之核價類別處理方式彙總表」及「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明細表」請參考「特殊材料價量調查支付點數調整結果」公函所列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