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其販賣業者應於112年5月1日前取得運銷許可

發表於: 2022-05-03
為確保醫療器材之品質及安全,重申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醫療器材及其販賣業者應於112年5月1日前取得運銷許可,請會員廠商依說明段辦理,敬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