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會】食藥署『110年度「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法規說明會』
發表於: 2021-05-07
《醫療器材管理法》經行政院公告於110年5月1日實施,其中第23條明定醫療器材製造業者,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委託其他製造業者製造或接受委託製造醫療器材。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3條已於110年4月15日公告《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並已建立線上「醫療器材委託製造線上申辦系統」提供醫療器材商線上進行醫療器材委託製造核准登記。
此次說明會說明《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法規說明與執行細節,並說明如何透過「醫療器材委託製造線上申辦系統」進行醫療器材委託製造登記,歡迎醫療器材商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
■報名時間:110年5月07日(五)至5月17日(一),或額滿為止。
■報名網址:
現場活動相關資訊(請點選)
線上直播相關資訊(請點選)
■聯 絡 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量測技術發展中心 陳小姐 03-573-2279
■E-mail:itri533513@itri.org.tw
此次說明會說明《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法規說明與執行細節,並說明如何透過「醫療器材委託製造線上申辦系統」進行醫療器材委託製造登記,歡迎醫療器材商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
■報名時間:110年5月07日(五)至5月17日(一),或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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