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廢止「新增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核定費用」

發表於: 2020-07-28
自即日起廢止109年6月8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572號公告「新增民眾自付差額特材『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共8類之核定費用」案,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