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106年至108年連續3年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無申報量之特材品項,將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

發表於: 2020-06-01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針對106年至108年連續3年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無申報量之特材品項,將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一案,倘前述品項有特殊情形或無替代品項者,請會員廠商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之1個月內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說明,若無特殊情形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依行政程序辦理刪除特材代碼作業,敬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