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業經本署於108年6月11日以環署空字第1080040643號及第1080040643A號公告廢止
發表於: 2019-06-14
【環保署】「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業經本署於108年6月11日以環署空字第1080040643號及第1080040643A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