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服部】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置換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含陶瓷及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診療服務,但超過置換傳統人工髖關節診療服務之費用差額不給付」等6項

發表於: 2019-05-09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置換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含陶瓷及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診療服務,但超過置換傳統人工髖關節診療服務之費用差額不給付」等6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102號、衛部保字第1081260102A號、衛部保字第1081260102B號、衛部保字第1081260102C號、衛部保字第1081260102D號及衛部保字第1081260102E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茲檢送公告影本各1份,敬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