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告廢止「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為空氣污然行為」

發表於: 2019-03-27
「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為空氣污然行為」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3月25日以環署空字第1080019532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及廢止總說明,敬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