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衛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07年8月30日起屆滿

發表於: 2018-10-15
有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07年8月30日起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者,本署將自107年12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107項)案,轉知全體會員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