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修正電子貨運提單(E-way bill)

發表於: 2018-03-15
檢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有關印度政府修正電子貨運提單(E-way bill)系統相關規定事公文乙份。

主要說明內文如下:
「印度政府頃針對預定自本年4月1日起實施之電子貨運提單系統修正補充相關規定,要點如下:
(一)原規定貨物價值超過5萬盧比跨洲運送10公里以上必須登錄電子提單系統,改為50公里以上。
(二)對於快速消費品(Fast Moving Consumer Goods, FMCD)如食物,如運送貨物同時包括應稅(GST)食物及免稅食物(如牛奶),則僅有應稅物品須登錄。
(三)運送貨物總價值超過5萬盧比,但個別託運貨物價值不超過5萬盧比,則不需登錄。
(四)對於電子提單有效期限,原規定係以24小時為單位,修正後有效期限為當日午夜12時。
(五)原規定僅有主要製造商或品牌所有人有權登錄本系統,修改為貨運職工亦可登錄,且不論託運貨物價值高低。
(六)對於運送大型貨物如發電機重工零件,可以每日運送20公里計算提單有效期限。
(七)原規定貨物啟運前即須強制登錄,修改為供應商或收貨人可於貨物啟運之後再登錄,且登錄號碼15天內有效,原先僅3天。」

「針對以上修正,PwC India合夥人Pratik Jain及EY India公司合夥人Abhishek Jain皆表示,這些改變使系統使用起來更為簡化及明確,但政府機關是否已準備就緒及電腦系統能否在4月1日順利運作值得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