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本保險給付特材品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將於107年2月28日前屆滿

發表於: 2018-03-12
有關本保險給付特材品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將於107年2月28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者,本屬將自107年5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8項)案,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