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發表於: 2018-03-12
「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業經本屬於107年3月8日以環署化字第1078000117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一份,轉知會員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