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

發表於: 2018-01-04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業經本署於106年12月29日以環署水字第1060104638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