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訊息】轉知:醫材公會出席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會議發言報告,請查照

發表於: 2017-05-31
致全體理監事、會員(代表)

轉知:醫材公會出席會議發言報告,請查照

日期:106年5月26日
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出席者:洪盛隆理事長、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何莉芬組長、中華民國對外發展協會蕭欽沈組長、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連勇智所長
會議主題:為研商五大旗艦計畫及三大領域之相關配合工作
會議內容與建議:

1、新南向政策的「品牌台灣」:國貿局目前規定公會參加國家形象館之規定過於嚴苛,應放寬籌組資格,以推廣台灣醫材產品之優質形象為優先考量。同時,除現行展覽推廣補助外,更可鼓勵公會並直接補助公會籌組推廣貿訪團主動行銷產品。尤其醫材產業對台灣外匯收入的巨大貢獻,應得到政府對我們醫材公會更多的支持。

2、我認為這是一個值得積極行動的方案。我建議政府篩選國內重點產業,首先可由我醫材公會整合醫材業者,並請政府提供資源經費、由駐外單位幫忙設立駐在國辦公室(展示室)據點,以利國內醫材產品能更積極、有效、主動在當地行銷,使台灣各別的專業產業公會以經貿形式鏈結台灣與駐在國。

3、在國內,政府應該設一個專責單位,無論在法規、投資保障、銀行貸款,以一條龍的方式協助醫材廠商。讓我們的會員廠在東協國家的投資、設廠或開展辦公室,都能夠有專責單位來協助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4、在國外,可以仿效日本、韓國於駐在國開發台商經濟特區,以政府對政府談判模式,爭取投資優惠與土地取得。駐在國設有單一窗口,有專人研究稅法、工商業投資廠房建造相關法規、建設包商與當地建物相關法規、出口與匯出相關規範、勞動法規等等,提供廠商協助。同時,我國的駐外單位能與駐在國簽定投資保障協定、租稅協定,讓當地的商務代表處能夠發揮人事協助與急難救助功能。

5、建議政府(或有關單位)採購我醫材公會會員廠醫材產品,並用於東協國家貧窮地區之捐助。(先提ㄧ個有效直接的建議,例如今年8月在泰國曼谷、9月在越南胡志明醫療展,可由駐外單位直接購買我們醫材公會參展業者之展品,予該國醫院以做國民外交)。

國貿局答覆如下
1、品牌台灣:請貿協和公會討論,醫材產業如何做更好的國外行銷與展覽。
2、駐在國辦公室:過去曾有成功合作案例,將提內部討論。
3、國內外執行建議: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負責提供業者相關服務,可與該單位做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