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修正「紅外線耳溫槍臨床前側施基準」等25項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

發表於: 2017-12-18
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局
為提供醫療器材廠商辦理查驗登記時,其產品所應檢附之臨床前測試資料及進行測試項目之建議,本署自98年陸續公告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惟因各基準原列所參考之指引、標準有修訂、廢止或被其他標準取代之情形,爰修正「紅外線耳溫槍臨床前側施基準」等25項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已做為業者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