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健保給付特材品項屆滿提醒及取消給付乙案

發表於: 2017-08-11
有關本保險給付特材品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06年8月31日前屆滿,且廠商回復不展延者,本署將自106年10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7項)乙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