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105年度第2次醫療器材法規及管理溝通討論會議

發表於: 2016-11-08
一、公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醫療器材自用原料輸入作業要點」
二、醫療器材應依核准及相關公告標示警語及注意事項
三、藥商基本資料非登不可推廣
四、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修正草案重點說明
五、家用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及紅外線耳溫槍等4項醫療器臨床前測試資料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