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度特材價量調查之支付點數調整結果如附件1、2,將自106年1月1日生效實施乙案,業經於105年11月25日公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表於: 2016-11-28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度特材價量調查之支付點數調整結果如附件1、2,將自106年1月1日生效實施乙案,業經於105年11月25日公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