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條文

發表於: 2016-02-19
經濟部工業局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條文業於104年12月30日經總統公布,其中有關非公務機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101年10月1日修正施行前所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應依修正條文第54條規定完成告知,請查照並惠予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