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4條業經本署於105年1月6日以環署水字第1040110375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發表於: 2016-01-06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4條業經本署於105年1月6日以環署水字第1040110375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