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訂於本(105)年3月3日及3月10日於台北(本局)及高雄辦理「『貿易法』及『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修法說明會」

發表於: 2016-02-25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協助相關業者深入了解「貿易法」及「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本局訂於本(105)年3月3日及3月10日於台北(本局)及高雄辦理「『貿易法』及『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修法說明會」(時間、地點及議程詳附件),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廠商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