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醫師、企業間關係守則」
發表於: 2015-04-13
有關「醫師、企業間關係守則」乙案,仍請依本部104年3月18日衛部醫第1041661546A號函意旨,於5月15日前本於權責會整個製藥公會意見後,回覆本部
衛生福利部「醫師、企業間關係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