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衛生署96/09/13衛署藥字第0960321849號函
發表於: 2007-09-21
醫療院所使用之「乳房植入物」產品,均須領有衛生署核發之許可證,以免觸法,請 查照。【詳如附檔】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96/09/13衛署藥字第0960321849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