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健保署發布115年第1次醫院總額研商議事會議紀錄及重要決議
發表於: 2026-03-24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已於115年3月4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醫院總額115年第1次研商議事會議」。本次會議針對114年第3季點值結算、115年度各項專款與計畫修訂等重要醫療給付與預算分配進行討論與決議。
以下為本次會議之重要決議摘要,供各醫療院所與醫事人員參考:
重要決議一:114年第3季醫院總額點值確認
經確認,114年第3季各分區一般服務平均點值如下:
臺北區: 0.95713279
北區: 0.98533447
中區: 0.98635895
南區: 1.02000000
高屏區: 1.00000000
東區: 1.02197677
全區平均: 0.98299661
【重大變更】: 考量各季一般服務預算業已進行四季重分配,且當年預算不得留用至次年,決議自115年起,各分區預算不再保留至次季。
重要決議二:115年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則修訂
為配合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修正,115年偏遠地區醫院認定條件之鄉鎮名單微調:
新增: 南投縣集集鎮。
刪除: 苗栗縣頭屋鄉、嘉義縣鹿草鄉。
重要決議三:115年醫院總額風險調整移撥款預算分配
總金額共計新台幣 6.5 億元,其中2億元採6因子均等權重分配,4億元採114年依地區預算RS值分配之額度,東區另加0.5億元。各分區分配總金額確認為:臺北(約1.6億)、北區(約0.69億)、中區(約0.89億)、南區(約0.74億)、高屏(約1.02億)、東區(約1.54億)。
重要決議四:各項重要專款與計畫修訂通過
「全民健康保險安寧緩和療護品質評核加成獎勵方案」修訂: 重點為調整實地評核日期及評核結果公告時程等相關作業文字。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修訂: 調整申請醫院資格之名單(減列全民醫院等2家,增列大園敏盛醫院等10家)及偏遠地區燈塔型地區醫院補助措施名單。
「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修訂:
指標獎勵達成項目門檻提高: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各層級最高達成項目數均增加1項。
地區醫院基本獎勵分配占率,自60%下修至50%(其中25%為參加指標計畫獎勵、25%為品質精進獎勵)。
以下為本次會議之重要決議摘要,供各醫療院所與醫事人員參考:
重要決議一:114年第3季醫院總額點值確認
經確認,114年第3季各分區一般服務平均點值如下:
臺北區: 0.95713279
北區: 0.98533447
中區: 0.98635895
南區: 1.02000000
高屏區: 1.00000000
東區: 1.02197677
全區平均: 0.98299661
【重大變更】: 考量各季一般服務預算業已進行四季重分配,且當年預算不得留用至次年,決議自115年起,各分區預算不再保留至次季。
重要決議二:115年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則修訂
為配合11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修正,115年偏遠地區醫院認定條件之鄉鎮名單微調:
新增: 南投縣集集鎮。
刪除: 苗栗縣頭屋鄉、嘉義縣鹿草鄉。
重要決議三:115年醫院總額風險調整移撥款預算分配
總金額共計新台幣 6.5 億元,其中2億元採6因子均等權重分配,4億元採114年依地區預算RS值分配之額度,東區另加0.5億元。各分區分配總金額確認為:臺北(約1.6億)、北區(約0.69億)、中區(約0.89億)、南區(約0.74億)、高屏(約1.02億)、東區(約1.54億)。
重要決議四:各項重要專款與計畫修訂通過
「全民健康保險安寧緩和療護品質評核加成獎勵方案」修訂: 重點為調整實地評核日期及評核結果公告時程等相關作業文字。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修訂: 調整申請醫院資格之名單(減列全民醫院等2家,增列大園敏盛醫院等10家)及偏遠地區燈塔型地區醫院補助措施名單。
「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修訂:
指標獎勵達成項目門檻提高: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各層級最高達成項目數均增加1項。
地區醫院基本獎勵分配占率,自60%下修至50%(其中25%為參加指標計畫獎勵、25%為品質精進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