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券】「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之檢討修正
發表於: 2025-10-01
環境部近期欲辦理「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之檢討修正,本認定標準是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所訂定的子法,主要用來判斷哪些開發行為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其內容以「細目」與「範圍」為核心。「細目」是指開發行為的種類,例如工業區開發、道路工程、水利設施、能源建設、廢棄物處理、農漁牧設施及大型觀光設施等;而「範圍」則是針對各類開發設定規模門檻。
透過此標準,主管機關能夠具體判斷開發案是否需進入環評程序,避免具重大環境影響之開發行為未經審查,同時也讓業者在規劃階段有明確依據可循。
相關資料細節請參考附檔。
如貴單位有修正建議,敬請填寫附件之意見單,
並於10/15(三)前回傳至黃柏勛phhuang@cnfi.org.tw,謝謝~
其內容以「細目」與「範圍」為核心。「細目」是指開發行為的種類,例如工業區開發、道路工程、水利設施、能源建設、廢棄物處理、農漁牧設施及大型觀光設施等;而「範圍」則是針對各類開發設定規模門檻。
透過此標準,主管機關能夠具體判斷開發案是否需進入環評程序,避免具重大環境影響之開發行為未經審查,同時也讓業者在規劃階段有明確依據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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