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美國川普總統於本年7月31日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發布「調整對等關稅稅率」行政命令

發表於: 2025-08-07
美國川普總統於本年7月31日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發布「調整對等關稅稅率」行政命令,要點略以:

一、關稅調整:

1.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本年8月7日(即發布7天後)生效。
2.行政命令附錄I列出部分貿易夥伴之對等關稅稅率,其中臺灣稅率調整為20%,未列於附錄I國家則徵收10%關稅。 
3.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庫提領報關之貨品,適用10%「對等關稅」。
4.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後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庫提領報關之貨品,適用20%「對等關稅」。
5.在途貨品:在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裝船,且在最後運輸途中,並於10月5日前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儲提領報關之貨品,可適用原10%對等關稅稅率。
6.本命令不影響本年5月12日針對中國之相關行政命令。

二、轉運:

經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認定為規避上述調整關稅而轉運之物品,應改課徵40%從價稅率(取代原產國貨物適用之新對等關稅稅率),同時可能併課罰款或處罰。CBP將每6個月定期公布轉運國及涉案企業黑名單。

檢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來文、本案美國白宮行政命令及其附錄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