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新修訂「高防護實驗室啟用、暫停及關閉規定」

發表於: 2023-08-11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新修訂「高防護實驗室啟用、暫停及關閉規定」之原函1份,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