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10年5月1日生效「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

發表於: 2021-04-09
「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1952號公告訂定,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生效,敬請查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