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標局】公告修正「輸入規定C01或C02(屬應施檢驗品目)商品,符合免驗規定之通關代碼」

發表於: 2019-01-09
經標部標準檢驗局於107年12月22日已經標五字第10750028040號公告修正「輸入規定C01或C02(屬應施檢驗品目)商品,符合免驗規定之通關代碼」,並自108年4月1日起生效。敬請查收附件。